申報條件
(一)申請生物醫藥企業研發創新補貼(國內藥品批件類)的,應符合以下要求:
1.申請國內藥物臨床批件、藥品注冊證書(或藥品注冊批件)、新獸藥注冊證書補貼的,相關批件、證書核準簽發時間應在2023年1月10日(以下日期均含當日)至2024年3月28日;
2.申請通過一致性評價、被列為參比制劑、已上市藥品臨床重大變更的藥品補充申請補貼的,相關批件、證書的核準簽發時間或被列為參比制劑的時間應在2023年1月10日至2024年3月28日。
(二)申請生物醫藥產業研發創新補貼(醫療器械注冊證類)的,相關醫療器械證書核準簽發時間應在2023年1月10日至2024年3月28日。
補助
1.生物醫藥企業研發創新補貼(國內藥品批件類);
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8224
2.生物醫藥產業研發創新補貼(醫療器械注冊證類)
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