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以工代訓政策條件流程方法
“以工代訓”補貼是指用工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通過以工作代替訓練的方式幫助其適應崗位需求 后,由企業申請的培訓補貼。 不同省份地區以工代訓補貼政策出臺的時間不同,此次深圳市出臺的以工代訓補貼申請條件政策又是如何呢?
一、深圳市企業申請“以工代訓”補貼時,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市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正常經營且未被納入失信企業名單;
3、與員工依法建立勞動關系,在本市為員工正常繳交社會保險費;
4、屬于“住宿餐飲”“交通運輸”“批發零售”行業中的大型企業,且吸納勞動力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
二、補貼標準
1、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申請補貼。補貼月份從2020年1月開始,2020年12月結束。企業按月份申請以工代訓補貼,最多不超過3個月。
2、每家企業補貼上限為200萬元。
三、申報材料(掃描上傳系統)
1、深圳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申請表
此表為網上服務系統自動生成,企業按照系統提示填報相關信息后打印,單位法人/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2、開戶銀行核發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企業需提供開戶銀行核發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或開戶銀行通過賬戶管理系統為企業打印的《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3、有關部門頒發能體現“住宿餐飲”“交通運輸”“批發零售”許可證
如企業營業執照信息不能體現“住宿餐飲”“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經營內容的(營業執照無需上傳系統),企業應提供有關部門頒發的能體現“住宿餐飲”“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經營內容的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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