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條件
省級貼息項目
一、貼息范圍
優先支持對符合《全國現代設施農業建設規劃》(2023-2030 年)》要求的設施種植、設施畜牧、設施漁業、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物流和烘干設施等領域新建或改擴建項目從銀行獲得貸款的各類農業經營主體進行貸款貼息。貸款資金重點用于滿足現代設施農業生產經營所必需的基礎設施、固定資產設備投資。具體包括以下方面:
(一)設施種植業。
新建或改造設施大棚、集約化育苗(育秧)設施,水肥一體化設施、智能節水節肥設施、數字化技術裝備,以及設施大棚內的其他輔助生產設施。
(二)設施畜牧業。
用于畜禽規模養殖場新建或改擴建項目投資,重點用于購置飼養、環境控制、糞污處理及配套環保處理等環節中的基礎設施、固定資產設備投資。
(三)設施漁業。
改善漁業生產條件所必需的養殖業類設施生產建設(含種苗生產、飼料加工、養殖(含深水網箱養殖)、水產品加工、倉儲保鮮冷鏈等所需設施)和沿海漁港基礎設施建設。
(四)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物流和烘干設施。
支持建設提升產地加工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包括產地預冷、清洗加工、分揀包裝、倉儲保鮮、物流配送等設施)、產地冷鏈集配中心、烘干設施(包括:糧食烘干機和配套的清洗機、皮帶運輸機、提升機、除塵系統以及烘干廠房等)。
二、貼息對象
貼息對象為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現代設施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各類農業經營主體,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參加現代設施農業建設的各類企業。
市級貼息項目
一、貼息范圍
對貼息對象符合農產品生產、農產品加工、農業科研和農業服務性用途范圍的貸款給予貼息。
(一)農產品生產性用途。包括用于本市轄區范圍內的農產品生產設施建設及設備購置,用于本市農產品生產的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投入品的采購以及支付生產基地地租。
(二)農產品加工性用途。包括用于本市轄區范圍內的輔助于農業生產的農產品保鮮、加工、包裝、儲藏等設施建設和設備購置,用于本市農產品加工以及飼料、獸藥和肥料加工的農產品、原材料采購。
(三)農業科研性用途。包括用于在本市轄區范圍內創辦農業技術研究機構,開展與現代種業研究、農業科技研發、農業科技服務直接相關的設施建設及設備材料購置,用于本市科研的農產品采購。
(四)農業服務性用途。包括用于本市轄區范圍內的輔助于農業生產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農產品流通和信息化等設施建設和設備購置,以及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設施建設。
二、貼息對象
2024年度農業貸款貼息資金補助對象主要為2023年已獲得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經營主體、種業企業、市級(含)以上農業龍頭企業、市級(含)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市級(含)以上示范性畜禽水產養殖主體(含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現代化美麗牧場、生豬產能調控基地、水產健康養殖與生態養殖示范區)資格的農業生產經營單位,如在2023年中才獲得以上資格認定的,自認定資格之日起符合條件的貸款利息才可申報貼息。
補助
省級貼息項目
對符合條件的建設主體獲得的貸款按年度進行相應貼息,并采取“雙限”控制。單個建設主體當年獲得的貸款貼息比例不得高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市場報價利率(LPR)的70%且不得超過2%。單個主體年度貼息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市級貼息項目
貼息資金補助對象可申報財政貼息金額不超過200萬元,其中,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經營主體可申報財政貼息限額不超過1000萬元。貼息利率按同期同檔次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計算,且不高于貸款合同實際執行利率。財政貼息按當年度預算資金額度實行總量控制,對農產品生產性用途的貸款予以優先貼息。
申報材料
省級貼息項目
貼息申報主體須同時報送紙質材料和進行網上申報。
(一)報送紙質材料
貼息申報主體向項目建設所在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報,市直單位直接向市農業農村局申報。以下申報材料均需貼息申報主體加蓋公章(個人申報需加按右手大拇指或食指指印,下同)。包括:
1.廣東省現代設施農業貸款貼息申報表(附件1-1);
2.申報主體法律承諾書(附件1-2);
3.貸款憑證。提供貼息申報主體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或協議)和貸款有關有效憑據(包括銀行撥款單、借款借據、利息計算表、付息及還本的銀行回單等)的復印件。以上資料須經貼息申報主體加蓋公章(或按指印)確認。貼息申報主體提供的申報貼息貸款憑證(貸款合同、借款憑證、利息單、還款單據)必須是相互印證,缺一不可。
4.貸款用途憑證。貸款合同(或協議)必須注明相應的貸款用途或有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用途證明,不在貼息范圍內的貸款不予貼息。提供貸款資金使用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購銷合同、付款單據、銀行支付憑證、第三方平臺采購截圖、收貨單、入庫單、發票或收據以及設施設備權屬證明等。
5.照片。設施設備照片、顯示設施設備唯一性的照片(如:型號、序列號、出廠編號等)、申報人(或單位經辦人)與設施設備的合照各1張。
6.績效評價材料。填寫貼息項目績效評價指標表(附件1-3),并加蓋申報主體公章。
7.人行征信報告。貼息申報主體(或人)通過人行征信中心、銀行網銀或手機銀行APP等途徑自主查詢并下載打印自主查詢版,并加蓋公章(或按指印)。
8.其他佐證材料。
(二)網上申報
貼息申報主體登錄廣州市農業農村局資金管理信息系統(https://112.94.68.237/portal/r/w)錄入申報信息并提交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一是在線填報申報信息。二是將按要求蓋章確認的全部紙質申報材料的掃描件上傳到系統申報項目的“項目附件”,包括貸款貼息申報表、貼息憑證、績效評價材料和其他佐證材料。上傳附件應小于20M,如單個文件較大可拆分為多個文件上傳。
市級貼息項目
貼息項目申報主體須同時報送紙質材料和進行網上申報。
(一)報送紙質材料
貼息申報主體將紙質申報材料送注冊地所在區政務服務中心(政策兌現窗口),市直單位和越秀區企業直接送至市政務服務中心(政策兌現窗口)。申報材料包括:
1.廣州市農業產業化貸款貼息申報表(附件2-1)。
2.廣州市農業產業化貸款貼息項目申報承諾書(附件2-2)。
3.貸款憑證。提供貼息申報主體與貸款機構簽訂的貸款合同(或協議)和貸款有關有效憑據(包括貸款機構貸款撥款單、支付貸款利息單)的復印件。如申報貼息貸款已還款須同時提供還貸款本金單據復印件,以上資料須經申報主體蓋公章確認。貼息申報主體提供的申報貼息貸款憑證(貸款合同、借款憑證、利息單、還款單據)必須是相互印證,缺一不可。
貼息申報主體以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循環貸款、經營周轉貸款等用途申報貼息的,貸款合同或協議書必須注明相應的貸款用途,或在《貸款貼息申報表》中具體說明貸款用途(不得使用“經營周轉”“日常業務”等籠統表述)。
4.照片。貸款用途涉及現代農業設施建設與設備購置的,請提供設施設備照片、顯示設施設備唯一編碼的照片(如:序列號、出廠編號等)、申報人(或申報主體經辦人)與設施設備的合照各1張。
5.廣州市農業產業化貸款貼息項目績效自評表(附件2-3)。
6.人行征信報告。申報主體通過人行征信中心、銀行網銀或手機銀行APP等途徑自主查詢并下載打印自主查詢版,并加蓋申報主體公章。
7.其他佐證材料。
(二)網上申報
自2024年起,按照全市統一要求,廣州市農業產業化貸款貼息項目已上線廣東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貼息申報主體請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查找路徑:廣東政務服務網-廣州市-市農業農村局-公共服務-廣州市農業產業化貸款貼息,網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100MB2C9235X1344211703Y000)在線辦理貼息資金申報,按照網頁上的指引信息在線提交申請材料。